1 应用领域
适用于各种可以食用的植物油、动物油中油脂酸价的测定。
2 技术指标:
l
测定下限:0.1 mg KOH/g
l
测定范围:0.0~30.0 mg KOH/g
3 所需试剂(试剂订货号:5Q113J-H1-1)
l 食用油酸价试剂(一)、 (二)
4 测定步骤
4.1 操作步骤
4.1.1 固态油样:70~80℃水浴加热溶解后称样;液态油样直接称样。
4.1.2 用电子台秤准确称取样品约1.00克于液滴计数瓶中,再用移液器移取食用油酸价试剂(一)5毫升于液滴计数瓶中,左右摇动液滴计数瓶,使样品充分溶解。用微量滴液器移取1000微升食用油酸价试剂(二)对样品溶液进行滴定,边滴边摇。滴到样品溶液呈现微红色,且30秒钟不褪色为止。记录消耗食用油酸价试剂(二)的体积V,再重复滴定两次,取平均值

(毫升)。
4.2 结果计算
食用油酸价

/mx3
式中:

------消耗食用油酸价试剂(二)体积,毫升;
m ------称取食用油质量,克(m代入实际称量值);
3 ------常数。
4.3 结果判定
滴定结果参照国家标准。(见附录)
5 注意事项
5.1 滴定时必须逐滴加试剂,否则液滴不准产生误差, 当接近终点时,变色较快,一定要快摇慢滴。
5.2 30秒钟不褪色是指接近终点时加入1滴溶液后,摇动一下,放置30秒钟后不褪色,不允许摇动30秒钟,否则空气中二氧化碳进入,使结果偏高。
附 录
食用油酸价的国家限量标准
品 名 |
酸价(mg KOH/g) |
大豆原油、芝麻原油、米糠原油、菜子原油、棉籽原油、花生原油、葵花籽原油、油茶籽原油、玉米原油 |
≤4.0 |
压榨成品大豆油、浸出成品大豆油、压榨成品米糠油、浸出成品米糠油、压榨成品菜籽油、浸出成品菜籽油、浸出成品花生油、压榨成品葵花籽油、浸出成品葵花籽油、压榨成品玉米油,浸出成品玉米油、浸出成品油茶籽油、 |
一级 |
≤0.2 |
二级 |
≤0.3 |
三级 |
≤1.0 |
四级 |
≤3.0 |
芝麻香油(包括小磨香油) |
一级 |
≤2.0 |
二级 |
≤4.0 |
成品芝麻油 |
一级 |
≤0.6 |
二级 |
≤3.0 |
压榨成品花生油、压榨成品油茶籽油 |
一级 |
≤1.0 |
|
二级 |
≤2.5 |
压榨成品棉籽油、浸出成品棉籽油 |
一级 |
≤0.2 |
二级 |
≤0.3 |
三级 |
≤1.0 |
麻油 |
≤4 |
色拉油 |
≤0.3 |
牛油、羊油 |
≤2.5 |
食用煎炸过程中各种植物油 |
≤5 |
食用猪油 |
≤1.5 |
人造奶油 |
≤1 |
引用标准
大豆 GB1535-2003,芝麻油 GB8223-2008,米糠油 GB19112-2003,菜子油 GB1536-2004,花生油 GB1534-2003, 葵花籽油 GB10464-2003,玉米油 GB19111-2003, 棉籽油 GB1537-2003,油茶籽油 GB11765-2003, 食用煎炸过程中各种植物油 GB4102.1-2003, 猪油 GB10146-2005,
牛油、羊油 GB10146-2005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