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能像抓酒驾一样抓食品安全

此前,笔者曾在广州街头见到一辆白色的高尔夫GTI轿车,其后背大众车标之下,一行俏皮的话格外醒目:“阿妈话:饮酒唔揸车,揸车唔饮酒!”(粤语,意思为:妈妈说: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。)

笔者看过很多年轻的车主在自己的爱车上张贴类似的“个性宣言”,诸如“看,灰机灰来灰去”之类无关痛痒、笑笑过眼即忘的“语录”。但笔者**次看到拒jue酒驾的“个性宣言”,冰冷的“严令禁止”之上,亲情的温暖油然而生。更让笔者感动的是,随着禁止酒驾、醉驾的法律法规逐渐深入人心,法律的震慑力和广大车主的自我警觉,值得赞赏。

“(酒驾入刑)一年多来,公检法机关建立了醉驾案件的快侦、快诉、快审机制,酒驾行为得到明显遏制,驾驶员自觉守法意识明显增强,交警执法形象明显提升。”在中G法学会、公安部日前举行的“两法修正案”实施一周年研讨会上,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作上述表示。

2010年8月23日,全G人大常委会审议刑法修正案(八)草案,其中包括“将醉酒驾车、飙车等危险驾驶定为犯罪”。2011年5月1日起,《中华人民共和G刑法修正案(八)》正式实施,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。

“醉驾入刑”正式生效,醉驾者一旦被查实,将面临**高半年拘役的处罚。2011年5月9日晚,知名音乐人高晓松因酒驾造成四车追尾,成为G内醉驾获刑的**人。

来自公安部的数据显示,截**2012年4月30日,全G公安机关查处酒后驾驶数量同比下降41.4%,醉酒驾驶同比下降44.5%。彼时,正值醉驾入刑实施一周年。

数据还显示,2011年,全G因酒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共3555起,死亡1220人,分别同比下降18.8%和37.7%。

尽管酒驾入刑没能彻底根除因酒驾、醉驾带来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件,但新发施行一年内,酒驾及醉驾事故分别下降41.4%和44.5%,效果显而易见。G内食品安全事故频发,各式各样的“毒食品”甚嚣尘上,已经成了民众心头难以抚平的痛。

近年来,G内食品安全问题持续发酵,着实伤透了G人的心:三聚氰胺奶粉、瘦肉精、染色馒头、墨汁粉条、毒豆芽、毒生姜、蘸花黄瓜、毒燕窝、毒油条、地沟油、毒胶囊、皮鞋果冻、明胶老酸奶……等食品“毒药”轮番来袭,试想:如果能以严打酒驾醉驾的态势去围剿“问题食品”,严打制贩“毒食品”等违法行为,那中G的食品安全问题能否彻底改观呢?

前瞻产业研究院食品行业研究员马向远指出,民以食为天,食以安为先,食品安全问题事关G计民生,如果全G各职能部门及全社会能像打击酒驾、醉驾一样,严厉打击制售问题食品、毒食品,对这类企业和责任人常年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,做到食品安全年年抓、月月抓、天天抓,让违法犯罪分子成过街老鼠,对人闻风丧胆,食品安全将不再是问题。

日前,G务院印发的《G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》提出,计划用3年时间遏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,使我G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。《决定》强调,要坚持重典治乱,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,使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,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,坚持“严”字当头,露头就打、毫不手软。同时,《决定》提出,将健全食品召回制度,并**将食品安全考核纳入地方政府考核范围。

近年来,随着G内食品安全问题频发,各类食品安全事故持续发酵,使得民众对法律的威严和执行力度以及政府的公信力大打折扣。这是法律的缺失,还是政府相关部门的不作为?

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监测中心的一份数据显示,截**目前,我G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共包括20多部法律、近40部行政法规和150多部部门规章。超过200部的相关法律法规,不可谓不多,但为何食品安全形式依然如此严峻呢?相关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,应该深刻反思。

前瞻产业研究院食品行业研究员马向远认为,对于吃进肚子的食品而言,其安全同样关乎人命,关乎健康,其危害性甚**比酒驾、醉驾更为严重,因此,对于食品行业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非法行径,其打击力度比“醉驾入刑”应该有过之而无不及,让那些胆敢违法犯罪的企业身败名裂,让那些犯罪分子倾家荡产。

2008年12月23日,河北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三鹿集团破产。2009年1月22日,三鹿集团原董事长田文华被判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,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罚金人民币2468.7411万元;被告人高俊杰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缓、被告人张彦章、薛建忠以同样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,其他15名被告人各获二**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
马向远指出,打击食品安全犯罪,还应贯穿源头到终端,从生产制造环节到物流运输、仓储、销售到消费环节都应该严密监控和监测,另一方面,也必将会增加打击成本,但对于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食品安全工作而言,这仍是一项利远大于弊的事业。

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监测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,截**2011年末,我G拥有各类食品加工企业40万家以上,其中规模以上食品加工企业超过30万家。算上其他物流、销售等环节需要严加监管的食品流通渠道而言,其覆盖面之广、难度之大,远远高于查处2亿辆机动车酒驾、醉驾的难度。

马向远还强调,打击制售毒食品不能抓大放小,大型食品企业可能是三鹿,小型食品加工厂也有可能是地沟油作坊——当然,这必然会增加相关职能部门及执法部门的费用支出,但这些指出对于G民的健康、G家的长治久安而言,G家理应承担,民众也会举双手赞成。

此外,马向远还指出,打击食品违法犯罪,除了在法律上的明令禁止,还应在道德上对违法犯罪行为和犯罪分子进行监督和约束,同时加大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,让食品安全深入人心,在全社会形成坚决抵制、踊跃参与围剿“毒食品”的正义之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