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通湖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采购稻谷烘干机、农药残留检测仪

湖南省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通湖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G政府采购法》等有关规定,现对世界银行贷款可持续发展农业项目(稻谷烘干机、农药残留检测仪)进行邀请招标,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。

 

项目名称:世界银行贷款可持续发展农业项目(稻谷烘干机、农药残留检测仪)

项目编号:DTHCG20150201

一、采购项目内容

世界银行贷款可持续发展农业项目(稻谷烘干机、农药残留检测仪)询价邀请

湖南省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通湖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,拟对世界银行贷款可持续发展农业项目(稻谷烘干机、农药残留检测仪)采购及服务进行询价采购,选定供应商。

  一、采购内容:稻谷烘干机、农药残留检测仪。(详见询价文件)

  二、邀请供应商须知:

  1、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供应商须具备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的资格条件。

2、企业信誉良好,无不良劣迹。

3、交货时间:详见询价文件。
  4、交货地点:大通湖区千山红镇项目区
  5、受邀请的投标供应商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、相关资质证书、税务登记证、法人授权委托书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套(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)及邀请函回执于2015年3月6日8时**16时前向湖南省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益阳分公司提出报价申请,经确认后方可参与本次询价采购。询价文件300/本,售后不退。

  6、询价时间:2015年3月20日10时30分。

  7、询价地点:大通湖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(大通湖区大通湖大道)。

  采 购 人:大通湖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

  招标代理机构:湖南省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
  办 公 地 址:益阳市梓山西路28号,A2栋520室

  联 系 人:周琨

  联 系 电 话:0737 4215039

 

二、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:

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供应商须具备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的资格条件。

 

三、报名截止时间:2015年03月20日 10:30

 

四、开标时间:2015年03月20日 10:30

五、开标地点:

大通湖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(大通湖区大通湖大道)。

六、其它补充事宜

七、项目联系方式:

项目联系人:周琨

项目联系电话:0737—4215039

 

采购人联系方式:

采购人:大通湖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

采购人地址:大通湖区大通湖大道大通湖区计划财政局102办公室

采购人联系方式:罗红伟 15307373588

 

 

代理机构联系方式:

代理机构:湖南省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
代理机构联系人:周琨

代理机构地址: 益阳市梓山西路28号,A2栋520室